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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已通过物流相关协议进行索赔后,我们对回收/退回的药品需进行三方确认;
1.由下游企业根据药品发起药品退回登记表/单给予我们,并附有我方随货同行单复印件及第三方物流承运单复印件,我方收集归档;
2.退回/回收药品进行质量复查,确定药品状态,对不合格的药品进行不合格药品确认,不合格药品销毁审批。
3.根据承运第三方物流出现药品破损等问题,根据下游反馈情况、实物回收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药品安全承运能力进行重新评审,如不能满足现有运输需求,可更换第三方物流承运企业,即为第三方物流承运的专项内审。
4.根据产品包装可能存在的问题,还可以反馈给上游供应商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以上根据承运委托导致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后及前瞻性质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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