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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提问
药品批文转让,变更生产场地,应该做变更前后产品质量对比研究。如果受让方有生产条件,但转让方没有生产条件,转让方不能生产样品。 这样的批文能转让吗?如果可以转让,转让方需要提供哪些用于产品质量对比的资料?
CIO在线-远志的回答:

您好!感谢您关注“CIO在线”!

假如转让方没有生产条件,没法做变更前后质量对比研究,批文转让、变更生产场地,需要按照国家局关于技术转让的相关要求做补充研究、比如工艺研究等;

新药品法下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管理,MAH可以申请变更,但由于历史原因,有相当部分的批文都存在工艺上边的问题,MAH的变更的申请、国家局目前还没有发布正式的流程和资料要求,相信很快就可以知晓了;

不过,不管如何管理,理论上讲,批文转让方需要提供能够成功生产出合格药品的工艺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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