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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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药品批发企业,将作为个别进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指定境内责任人。请问原有的gsp质量负责人,另外需要配备具有生产经营质量管理经营的质量负责人吗?警戒负责人是否也需要生产企业警戒经验的人员担任?另外由gsp企业到境内责任人,组织架构、设施方面需要增加那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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