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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规范第九十四条规定“不得使用未经校准、超过校准有效期、失准的衡器、量具、仪表以及用于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仪器”,如果已校准的计量衡器在校验有效期中失准了,怎么办,应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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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O在线-白术的回答: 完整回复查看 0 次
您好,感谢关注CIO在线!建议贵司建立一个《失效计量设备追溯评定》的管理规程,可以通过分析计量设备失效的类型及程度、计量设备的使用及作用效能的影响,来确定企业生产检测过程中实施失效计量设备检测数据的评定追溯工作,如对影响产品质量(即影响检验或试验结果)的在用计量设备失准时必须开展追溯工作,并依据该计量设备失准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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