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提问
0 0 0
GMP第114条规定,原辅料应当按照有效期或复验期贮存。贮存期内,如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情况,应当进行复验。请问是不是有效期内的原辅料还需要制定复验期定期进行复验吗?例如某个原料的厂家标示有效期为5年,在这5年的有效期内,我们还需要制定复验期定期进行复验吗?
本文档为全面内审模板-整改方案,适用于药品批发企业开展全面内审、年度内审工作...
本文档为委托储存配送审计计划,适用于药品经营连锁总部搭建/优化经营质量管理体...
这份《冷藏车验证报告》严格依据GSP规范编制,完整覆盖安装、运行、性能三大确...
本指南作为药品检查技术指导文件,概述了工艺验证的原则、类型、方法等,提示产品...
将本文件包全部检查项所涉及的法规条款集中索引,覆盖GMP正文、GMP附录《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