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提问
0 0 0
GMP第114条规定,原辅料应当按照有效期或复验期贮存。贮存期内,如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情况,应当进行复验。请问是不是有效期内的原辅料还需要制定复验期定期进行复验吗?例如某个原料的厂家标示有效期为5年,在这5年的有效期内,我们还需要制定复验期定期进行复验吗?
本文档为全面内审模板-整改方案,适用于药品批发企业开展全面内审、年度内审工作...
本文档为委托储存配送审计计划,适用于药品经营连锁总部搭建/优化经营质量管理体...
本文件以《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及《医药代表管理办法》为依据,按...
本文件以《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及《医药代表管理办法》为依据,按...
本文件以《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及《医药代表管理办法》为依据,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