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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总部要核减经营范围,门店应该怎么样操作?
CIO在线-鸭跖草的回答:
您好,连锁总部核减经营范围的,连锁总部应通知所有连锁门店在30天内到原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核减手续。注意,未办理核减经营范围的,将会以超范围经营处理。【依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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