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类 我们生产企业控股了一家批发公司(同一集团),批发公司与生产企业在同一个注...
第一次提问
我们生产企业控股了一家批发公司(同一集团),批发公司与生产企业在同一个注册地址,仓库是属于批发公司的,租部分货架给生产企业用,生产企业的全部产品由这家批发公司统一销售。在种情况下,生产企业生产好的产品是否可以经双方交接,寄库到批发公司仓库货位上,进行待检标识。等合格后办理批发公司采购、生产企业销售手续,批发公司保管员和验收员在货位处检查后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转换为合格状态标识。如果要先放在生产企业货位上等待检验合格再移库到批发公司货位,工作太繁琐了。有没有专门针对这种生产企业自有批发公司的GSP合规方案咨询的。谢谢
CIO在线-鸭跖草的回答:
您好,目前暂时没有针对生产企业控股管理的批发企业相应的法规。但是gsp也有规定,生产涉及到流通环节,的,也要依照gsp管理。按法规不应该生产企业的货先入批发库,再检验,走采购、入库验收环节。如果生产企业想针对这种类型的企业管理进一步优化流程。建议咨询当地药监局,毕竟在没有法规文件的参考下,只能够依照当地的检察人员他的理解,来对你们进行管理

相关问答

分享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