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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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一家药品生产企业,近期打算开发若干直接接触药品的内包材供应商(使用品种为已上市药品制剂),现在对国家的关联审评政策有疑惑,想请教如下:
1.包材供应商如果无法提供该包材注册证,我司是否能够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如果可以应该注意什么?
2.包材供应商如果提供额度注册证已过期,我司是否能够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如果可以应该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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