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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条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对于注册检验用样品、展示演示非临床用途的三类医疗器械是否需要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是否需要保留采购记录,进货查验记录和出库记录?谢谢!
CIO在线-人参的回答:
对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执行,所有产品均应纳入系统管理中,包括样品等,并保留相关记录,从而更好地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可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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