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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提问
对比了一下您的答案和我的总结,就是对于“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的管理归属有出入,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购销管理的通知 食药监办药化监〔2014〕111号,这类药品应该归属于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在2015年的时候这类品种的一类“含可待因的口服溶液剂”归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对于这个目录下其他的品种如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归属到精神药品管理,我目前没有找到依据,烦请告知一下,谢谢!
CIO在线-茯神的回答:
您好,首先要感谢您的回访,可能由于个人关注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概念与“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的问题引起误会,对此表示抱歉。同时,要更正之前给您的解答:曲马多成分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归属到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特殊法规除外),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您图片目录中所示复方曲马多片、氨酚曲马多片、氨酚曲马多胶囊)确实归属“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但因有些地区监管、企业诸多实际情况,部分会提高一个管理层次,甚至经营该产品时进行双人双锁,加装报警装置等(麻醉和一精要求)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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