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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货同行单(票)”上面必须要求有“收货地址”项吗?
CIO在线-鸭跖草的回答:
新版GSP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随货同行单(票)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因此随货同行单(票)上必须写清收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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