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提问
1682 0 0
我公司是药品批发企业,同时也作为个别进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指定境内责任人。公司组织架构中由注册部门承担作为境内责任人产品的不良反应及药物警戒工作。注册部门负责人的学历符合GVP要求,请问是否可以作为药物警戒负责人在持有人不良反应直报系统中作为药物警戒负责人进行登记?
本文档为全面内审模板-整改方案,适用于药品批发企业开展全面内审、年度内审工作...
本文档为委托储存配送审计计划,适用于药品经营连锁总部搭建/优化经营质量管理体...
制药企业确认与验证体系的顶层纲领性文件,其核心价值在于将法规要求转化为可执行...
该文档系统对比2026与2020版GCP,标注增删改并提炼变化要点,附重大专...
《药物临床试验计算机化系统和电子数据指导原则》(2026年第44号) h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