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生产企业的药品,须经质量部门调查、检查或检验,确认仍然符合药品注册质量标准,且无受污染、破损或被调包等潜质的质量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可以重新包装发货给其他合法企业(客户)。
为了对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追溯,应先将退回的药品原追溯码注销。发货前重新扫描上传到电子监管/追溯系统中。
不是,只要确认药品内、外包装(纸箱)完好无损,标签、说明书完整;印刷内容清晰可辩,符合药品发运要求的,无须更换大箱。
注意:以上做法只适用于原药品生产企业退回的情形,不适用于药品经营企业!
本文档为质量风险审核表,适用于药品批发企业搭建/优化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企...
本文档为药品追溯管理制度文件,内容包含经营全过程管理、数据上传专员岗位职责求...
聚焦于医药合规研究,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企业及从业者提供行业最...
本文档为门店间药品调剂记录,适用于药品经营连锁门店搭建/优化经营质量管理体系...
本文档为计算机系统基础数据修改、更新申请表,适用于药品经营连锁门店搭建/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