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类 零售药店GSP中没明确质量负责人,也没明确质量负责人的资质要求,那么现在...
第一次提问
零售药店GSP中没明确质量负责人,也没明确质量负责人的资质要求,那么现在还需设立这个岗位吗?企业负责人能做质量管理员?我们这里可以的,但网上有说不可以。现在一间药店需要一个执业药师,一个初级药师就能开了,只2个人那么,如一个双执,一个中初。企业负责人由执业药师做,质量负责人(如需要)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养护员(这个也没明确资质)。这几个岗位如何分配才合要求呢
CIO在线-芫荽的回答:
零售药店GSP中没有明确质量负责人,也没明确质量负责人的资质要求,那么现在还需要设立这个岗位吗?这个具体需要看当地药监局的要求,有个别地区不用质量负责人,一般来说,根据新法规《药品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二)里有规定是有质量负责人的,所以是要设立质量负责人这个岗位的。另外,质管员、验收员也都需要药学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零售企业并没有要求质管部门人员不得兼职,所以企业负责人是可以做质量管理员的。企业负责人是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其他几个岗位质量负责人、质管员、验收员、养护员并没有要求如何分配,可根据体系文件的规定分配,没有规定的可由双执或中初其中一人担任,建议采购员和验收员不要同一个人。

相关问答

分享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