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专家-双花
《中国药典》是国家药品标准体系的核心。近期,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会议已审议通过2020年版《中国药典》草案。即将实施的2020年版《中国药典》,得到了行业内同仁的高度关注。
2020年版《中国药典》新增品种319种,修订3177种,不再收载10种,品种调整合并4种,共收载品种5911种。一部中药收载2711种,其中新增117种、修订452种。二部化学药收载2712种,其中新增117种、修订2387种。三部生物制品收载153种,其中新增20种、修订126种;新增生物制品通则2个、总论4个。四部收载通用技术要求361个,其中制剂通则38个(修订35个)、检测方法及其他通则281个(新增35个、修订51个)、指导原则42个(新增12个、修订12个);药用辅料收载335种,其中新增65种、修订212种。
2020年6月,《中国药典》2020年版已发布,据最新消息,《中国药典》2020年版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行业内的同仁面临着修订企业内控标准等体系文件,修订过程中对于新版药典已优化炮制方法、检验方法的品种,可能不少人会有疑问,企业可以提前按新版药典的标准执行吗?
笔者认为,在《中国药典》2020年版自发布之日到正式实施日期间,一方面,药品生产企业、检验机构可按原药典标准执行;另一方面,也可修订内控标准后按新版药典的标准执行。但正式实施日期后,必须按照新版药典的标准执行。
笔者的猜测是否正确呢?欢迎各位亲们与CIO合规保证组织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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