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专家-燕窝
临床试验用药品GMP经过了20年的时间,终于发布了正式文件。从2002年起,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即有临床试验用药品需遵循GMP的相关规定,一直到2018年才发布了第一份草案,到2022年初再次征求意见,再到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可以说,临床试验用药品GMP终于落地。
《临床试验用药品(试行)》附录GMP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那么,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正文相比,有哪些特殊的要求呢?
1、总体上遵循正文,最大限度降低风险
临床试验用药品虽然有GMP的要求,但也需考虑实际情况,避免研发单位将过多的资金消耗在GMP上。因此,《临床试验用药品(试行)》第二条是这么规定的: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制备和质量控制应当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基本原则以及数据可靠性要求,最大限度降低制备环节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风险,确保临床试验用药品质量,保障受试者安全。也就是说,在研发单位的能力范围内,对于GMP正文的要求能做到的都应该做到,最大限度降低污染、混淆和差错风险。同时,强调数据可靠性,从2015年7月22日以后,国家打击临床数据造假呈现出高压态势,临床数据造假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行为。
2、不需要生产许可证,只需要执行GMP要求
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厂房,不需要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只需要执行GMP的技术要求。《临床试验用药品(试行)》第十条规定, 制备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厂房、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的基本要求。厂房、设施、设备的确认范围应当基于风险评估确定。换句话说,我们不需要按照商业化生产完成全部的确认工作,验证工作可以抓重点,对于关键设施设备进行验证,普通的设备验收或检查就可以了。强调对共线生产的评估,如果评估后风险大,还是鼓励使用专用设备。
3、临床试验用药品档案,将是审计关键点
文件管理方面,强调建立临床试验用药品档案,并随药物研发进展持续更新,确保可追溯。这一点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因为以前没有这个要求,很多单位都没有做。这一点强调的是持续更新,药品研发不是一蹴而就的,随着项目的推进和完善,很多的文件和记录应该都是变化的,我们的临床试验用药品档案需要体现这一点。
4、工艺验证逐步完善
早期临床试验阶段不需要工艺验证,目前绝大部分单位应该都是在III期临床试验结束后申报药品上市前进行工艺验证,《临床试验用药品(试行)》不要求临床试验阶段必须进行工艺验证,但强调对关键工艺进行验证。比如,临床试验用药品为无菌药品的,灭菌工艺或无菌生产工艺的验证应当遵循现行相关技术要求,确保其无菌保证水平满足要求。
以上就是临床试验用药品GMP的特殊要求了。CIO合规保证组织专注研究医药监管科学,为企业、单位提供GMP认证、GMP审计服务。点击下方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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