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专家-元参
2021年10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推动智慧医疗体系建设,推广“互联网+”医疗服务新模式,争取在远程医疗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推行给大家带来便捷,老百姓看病的等待时间减少了,看病的费用也下降了。但是,互联网医疗是一个新型的业态,流程、方式方法和传统的实体医院和医疗程序都不是很一样,互联网医疗需要通过政府监管手段来防范风险,确保患者的就医安全。CIO合规保证组织小编总结目前国家对互联网医疗的监管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互联网医疗合规建设的一些见解。
一、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
到现在为止,全国除了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之外,其它30个省市都已经建立起了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要求在监管平台上可查询机构和人员资质。以前各省互联网医疗数据的采集多采用手写填报的方式,信息采集相当滞后,监管平台上线后,可以对各省网上诊疗业务进行全方位监管,包括审核线上从业人员资质、分析网络诊疗数据、跟踪不合规的网络诊疗行为等,让互联网医疗更规范,提高数字化能力也是加强监管的基础,有助于消除线上监管盲区。
二、医护电子证照的推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焦雅辉在4月的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国家卫健委在推行医疗机构和医师、护士的电子证照,通过电子证照的建立,便于下一步互联网服务能够更加便捷地查询到机构和人员的资质。
三、对互联网医疗的管理
2018年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对互联网医院作出了规定。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提供;具备满足互联网技术要求的设备设施、信息系统、技术人员以及信息安全系统,并实施第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在线开具的处方必须有医师电子签名,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
小编认为,互联网企业应该承担主体责任,“合规”建设互联网医疗。一旦发生不良医疗事件或者损害事件,除了主体医疗机构要承担责任外,互联网企业也要对提供的服务和诊疗行为负责。对于“互联网+医疗健康”,一方面要鼓励加快发展,一方面要加强对医疗质量的监管。
在建设互联网医疗的同时,要重点关注运营、医院资质、医生信息备案,以及在线问诊、分诊、开具处方、病历书写、药品配送等核心业务是否合规。比如,在开具电子处方时,直接对签约医师的身份进行验证,确保给患者提供服务的医师和签约备案的医师是同一人;又比如,一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提供,在掌握病人基本病例资料的情况下,医生可以在线为这些复诊的患者开具处方,但是绝对禁止在互联网上初诊。
互联网医疗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医疗快速发展的同时,医疗质量安全决不能下降。CIO合规保证组织,专注研究医药监管科学,促进医药产业合规、快速发展,努力为中国医药转型升级服务,成为最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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