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专家-元参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发布《药品审评共性问题百问百答:药品上市后变更篇(一)》,让CIO合规保证组织小编带大家看一下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申请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药品上市后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以化学药品为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根据所申请事项,按以下编号及顺序提交申报资料,不适用的项目应注明不适用并说明理由。年报事项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有关年报的相关规定执行。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2、证明性文件
3、检查检验相关信息
4、修订的药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信息表、说明书、标签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5、药学研究资料
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7、临床研究资料
二、要去哪个部门办理?
药品上市后变更分为持有人变更和生产场地变更。
三、备案申请表填报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1)备案公示信息是直接从申请表中抓取,无法修改,请重点关注药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地址、生产企业及地址、备案内容等项。
2)第5项申请事项分类:根据已发布的变更指导原则分类申报,关联变更的事项需同时选中。
3)第20项备案的内容:此项为国家局网站直接公示的内容,填写时请仔细核对,内容应表述全面并清晰准确,以变更有效期或包装材料为例:本品有效期由xx月延长至xx月,说明书和包装标签按规定修订;本品在双铝泡罩基础上增加铝塑泡罩包装,说明书和包装标签按规定修订。
4)第28项注册申请人与第29项生产企业均需要填写,签字盖章处不可空缺。
5)上传盖章后的申请表扫描件,数据核对码应与网上填报的一致。
四、备案已经公示了,但被取消了?
根据国家局和省局有关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备案申请,省局自签收之日起5日内对备案信息进行核对并予以公示,并规定自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备案资料的审查,必要时可实施检查与检验(现场检查、抽样检验的时间不计入上述时限),因此存在已被公示的备案因未通过审查而被取消的情况。持有人应当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对已公示的变更进行风险评估,决定实施的时间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药品上市后变更难点在哪里?
1. 新制度下,变更的分类如何判断?
2. 持有人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3. 变更获得批准后,还需开展什么工作?
4. 药品转让过程中,持有人、生产场地、生产工艺均发生变更的申报流程如何?
5. 境外生产药品的,变更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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