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专家-罗汉果
《药品管理法》修订稿将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关于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资质规定如下:
第四十一条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看到这两条规定,从字面意思理解,实施了这么多年的GSP认证和GMP认证终于取消了,以后筹建认证和到期换证就不用搞了,如果你有这种想法,那就错了,因为最新的《药品管理法》修订体现的可是“四个最严”,对于医药合规问题,药品监管部门一直没有放松过,而且是越来越严,政策越来越严(处罚力度越来越大),监管行动频次越来越密(违规处罚信息越来越多),信息技术也将在政府监管中越来越广泛的运用,技术监管将成为一种重要手段,例如追溯制度的落实,将会更多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来完成,两证的取消,使得医药企业合规的“天花板”变成持续合规的“地板”。“持续合规”和“飞行检查常态化”将成为医药企业新的压力和持续改进的动力。CIO合规保证组织也针对《药品管理法》修订版开展深入的医药合规业务设计,例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模拟飞检(点击查看)和药品经营企业的模拟飞检(点击查看),可以帮助医药企业照照镜子,找找原因,建立持续合规的体系。
CIO合规保证组织专家罗汉果(点击查看)提醒你注意以下这两个问题:
《药品管理法》修订版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那是不是实施后到期的药品GSP/GMP证书就无需换证了呢?
答:不可以
原因:尽管新的《药品管理法》已经实施,但并没有立即废除《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药品GSP)认证工作,这两个管理规范依然处于生效状态,依然有效。因此《药品管理法》修订版的实施对药品GSP/GMP认证影响不大,医药生产和医药经营还必须进行药品GMP认证(点击查看)或药品GSP认证(点击查看),千万莫要放松认证工作而踩雷,那样会死的很惨,因为医药企业少了一道合规关卡,严重违规将会直接被撤销许可证,那医药企业可真就凉凉啦!如何避免新旧法律落实转换之间避免踩雷,CIO合规保证组织资深专家远志(点击咨询)和资深专家甘草(点击咨询)认为,只有通过建立系统的医药企业持续合规整体解决方案(点击查看),才能保障医药企业的持续合规,降低违规的风险。
什么时候才能不用进行药品GSP/GMP认证了?
答: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出台,并明确废除《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药品GSP)的认证工作生效之日起。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就可以不用再认证了。那么如何保证认证后“失重感”,保证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持续合规,那就赶快来CIO在线(马上点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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