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社会事务区C01窗口 - C01窗口
4、药监咨询:业务:0531-51795031;领证:0531-82083189;0531-68966267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根据《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第一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本省内以下单位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审批;
2、经批准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用于药品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
3、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单位;
4、具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
5、取得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的外贸出口企业;
6、经农业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兽用盐酸麻黄素注射液生产计划的兽药生产企业。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1、申请: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人首先通过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进行许可申报。
2、受理: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3、办结:6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获取审批决定书。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1、省级公安机关核查意见表;
2、上次购买的使用、销售或出口情况(首次购买的除外);
3、所在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域检查分局的现场检查报告;
4、药品销售合同及购买方合法资质证明文件(新取得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批准文号以及一年以上不生产拟恢复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提供);
5、省局批准的购买麻黄碱类原料药批件《麻黄素购用证明》购用单位留存联复印件和购买麻黄碱类原料药发票复印件(麻黄碱苯海拉明片和茶碱麻黄碱片生产企业提供);
6、国内购货合同复印件(本次签订的购销合同);
7、上次购买的药品类易制毒增值税发票(首次购买的除外);
8、加强管理的承诺书;
9、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该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其他材料。
结果样本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购用证明。
常见问题
问题1:第一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审批收费吗?
答:不收费。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