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
4、咨询电话: 1231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批发企业具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审查决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审查,并做出决定。
申请材料
常见问题
问题1: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要在哪申请?跨省和仅在本省是否有不同要求?
答: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即全国性批发企业),应当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即区域性批发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另外注意,全国性批发企业将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限定承担供药责任的区域。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