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3、办理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
4、咨询电话:022-23121039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按规定试点生产企业经确认后,应将使用中药配方颗粒临床医院名单报医院所在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试点生产企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按照规定提供有关申报资料。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1、申请和受理(时限:0.2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0.3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0.5个工作日)
4、制证发证(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证明性文件;
3、备案医疗机构明细。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按规定试点生产企业经确认后,应将使用中药配方颗粒临床医院名单报医院所在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试点生产企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按照规定提供有关申报资料。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