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3、办理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处
4、咨询电话:022-23121156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医疗机构制剂室的药检室负责人及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申报。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1、申请和受理(时限:0.1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0.4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0.5个工作日)
4、制证发证(时限:不涉及)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变更人员的简历、学历证明、职称以及有关人事任免决定等有关情况。
结果样本
无
常见问题
问题1:变更人员应在什么时候进行备案?
答:人员发生变更后的30日内。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