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3、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厅1-16窗口/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0、31窗口(滨海新区企业)
4、咨询电话:022-24538585/022-66897959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一)有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条件;
(二)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信息的能力;
(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四)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
(五)具有保证供应责任区域内医疗机构所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能力,并具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经营的管理制度。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1、申请和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1个工作日)
3、审查(时限:4个工作日)
4、决定(时限:1个工作日)
5、制证发证(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连续三年在本地区药品经营行业中,经营规模、销售额、利税率等综合指标位居前列的证明材料;
4、具有药品配送能力,普通药品的销售已经形成本地区经营网络的说明材料;
5、储存仓库产权或租赁文件,储存设施、设备目录,安全设施明细,安全运输设备明细;
6、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最近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为的情况说明;
7、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独立机构 (专人)的设置情况以及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负责人情况;
8、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的管理制度;
9、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报送经营信息的网络说明材料和操作手册。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如何撤销办理?
答:行政审批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对下行为列实施撤销行政许可,告知行政相对人并签发《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a) 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b)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c) 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d) 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e) 对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吊销行政许可证照处罚等情形的。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