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3、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厅1-16号窗口
4、咨询电话:022-2453858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a) 申请人应是一级以上的医疗机构;
b) 调剂品种应是临床使用满3年以上的品种。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1、申请和受理(时限:0.2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0.3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0.5个工作日)
4、制证发证(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调剂使用申请表;
2、证明性文件;
3、拟调出制剂的注册证明文件;
4、调剂双方签署的合同;
5、拟调出制剂的理由、期限、数量和范围;
6、拟调出制剂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
7、拟调出方出具的拟调出制剂样品的自检报告。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如何撤销办理?
答:a) 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b)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c) 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d) 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e) 对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吊销行政许可证照处罚等情形的。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