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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核发申请指南、流程

2024年 辽宁省 药品-生产许可、审批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

4、咨询电话:024-83988721、024-31607122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安全和防护的规定与标准,并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手续。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1、申请(时限:5个工作日)

2、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3、审核

4、决定

5、送达

>>委托办理咨询  药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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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辽宁省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核发流程图.png

申请材料

1、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各部门职责,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辐射安全管理部门人员配备情况;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辐射安全负责人等关键人员毕业院校、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等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5、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

6、拟生产(或拟委托生产/拟受委托生产)的范围、剂型、品种、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及依据;

7、厂区环境和厂房情况,生产车间、检验场所、储存场所布局平面图;

8、主要生产设施设备、生产检验用仪器清单;

9、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

10、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确认及验证情况;生产和检验用仪器、仪表、衡器检定或校验情况;

11、上市放行规程;

12、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

13、受托方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14、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5、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结果样本

辽宁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jpg

常见问题

问题1:

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要求说明

答:

1.请按资料目录顺序制作申报材料; 

2.申请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A类的企业,提交第1-11、14-15项; 

3.申请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B类的企业,提交第1、3-15项,其中第7-10项指受托方场地、设备、工艺等相关情况; 

4.申请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C类的企业,提交第1-12项、14-15项; 

5.申请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D类的企业,提交第1-11项、14-15项; 

6.申请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增加受托单位,提交第2-15项,其中第2-13项为受托方资料。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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