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3、办理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办事大厅企业开办登记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551-62999858、0551-6299925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药品管理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以及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二、同时要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一)有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条件;
(二)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信息的能力;
(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四)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点批发企业,还应当具有保证供应责任区域内医疗机构所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能力,并具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经营的管理制度。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2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安徽省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
3、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4、人员职称证书;
5、设施设备目录;
6、药品销售已经形成全国性或本地区经营网络的说明材料;
7、人员学历证明;
8、组织机构图;
9、企业人员名册;
10、无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说明;
1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管理情况;
12、企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报送经营信息的网络说明材料;
13、经营场所四周环境平面图;
14、企业的储存仓库产权文件;
15、营业执照;
16、仓库平面布局图;
17、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吗?
答: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如需开展此项业务,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
问题2: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有布局和数量要求吗?
答: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经营制度。国家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求总量,确定在该行政区域内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的布局、数量。
问题3:审批通过后,经营范围在哪儿标注?
答:取得该经营资质后,在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中标注该经营范围。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