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3、办理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办事大厅企业开办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551-6299979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0.2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0.3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0.3个工作日)
4、办结(时限:0.2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安徽省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登记事项)
2、承诺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如果营业执照上注册地址未变更,能否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上注册地址?
答:不能。
问题2:企业注册地址变更是否属于许可事项变更?
答:属于登记事项变更。
问题3:变更注册地址后,企业能否不交回原《药品生产许可证》来打印变更后的信息?
答:应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供打印变更的相关信息。
问题4:企业应当在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变更后的多长时间内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
答:30日内。
问题5:拟变更的名称与营业执照上核准变更的企业名称不一致,可不可以办理?
答:不可以。
问题6:企业名称变更属于许可事项变更吗?
答:属于登记事项变更。
问题7:什么是企业负责人?
答: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为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生产药品,企业负责人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保证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
问题8:失信人员能不能担任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答:不能。
问题9:企业负责人需要承担的职责在哪里有规定?
答:《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8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其附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
问题10:如果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未变更,能否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上法定代表人?
答:不能。
问题11:变更法定代表人后,企业是否需要交回原《药品生产许可证》来打印变更后的信息?
答:应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供打印变更的相关信息。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