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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申请指南、流程

2024年 福建省 医疗机构制剂-配置许可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楼行政服务大厅药监局窗口

4、咨询电话:0591-8629286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人员、设施、检验仪器、卫生条件和管理制度。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受理后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受理后10个工作日

1、收件(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3.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

2、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3.根据补齐补正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4.收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补齐补正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提出审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批复决定、许可内容。

5、制证(不计入承诺时限)(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

6、送达(不计入承诺时限)(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向申请人送达办理结果。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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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正本、副本

2、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

3、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结果样本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jpg

常见问题

问题1:申请换发时,是否要在申请时交回《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答:申报时可暂不交回《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取得新许可证后需交回《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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