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取证,广西忠宁制药有限公司违反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本机关拟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对其原法定代表人予以行政处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依法决定对该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案由
广西忠宁制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何其忠行政处罚案
二、听证当事人
何其忠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0年10月20日上午9:00开始。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大楼19楼1906室(南宁市云景路32号)。
联系电话:0771-5851065。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