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的通知》(云药监械函〔2020〕21号),现将2020年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国药控股曲靖德特伺大药房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人民医院、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嘉仕伯大道分店、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云南省医药三发有限公司、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已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经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复核,上述企业已在时限内完成整改。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