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安徽省
亳州长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经查,2020年7月28日-30日,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在组织开展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中,发现你单位严重缺陷1项(部分批次中药材检验原始记录中薄层色谱或显微鉴别图谱高度相似等检验方面缺陷),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生产如下产品:
1.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煮制、炒制、炙制、煅制、燀制、制炭),毒性饮片(净制、切制、煮制)。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