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重庆市
经查实,“交通心肾胶囊”等产品于2017年2月至3月期间在市级媒体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情节严重,存在夸大产品适应(功能主治)范围等违法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我局研究决定,即日起对“交通心肾胶囊”等产品(详见附件)在重庆辖区内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应按照《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渝食药监稽查〔2013〕25号)要求,做好各辖区内暂停销售上述产品的监督实施工作。
请各单位及时报送附件所列产品实施暂停销售的情况。
联系人:张瀚文;电话/传真:60353834,
60353835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