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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头条 发布日期:2017-05-24 阅读:359
宁阳县健民医药有限公司、宁阳利群医药有限公司庆和堂药店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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