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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头条 发布日期:2017-05-19 阅读:307
莱芜市莱城区三好药店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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