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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工作安排,按照“设隔离、不接触、防聚集”等原则,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途径,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在伊春市政府网站出台通告,进一步加强药械经营企业防控工作。
一、严格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各药械经营企业在入口醒目位置粘贴进店佩戴口罩和购买“退烧药”登记制度警示语,利用显示屏、喇叭、广播等工具,在营业场所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识。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药械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上岗,采取在店内设置隔离区、隔离带、隔离台等形式销售药品,销售人员与顾客之间设立隔离装置或者利用夜间售药窗口代替隔离区(隔离台),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立即停业或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三、严格控制销售流程。为避免顾客接触产品后返回货架造成交叉污染风险,药械经营企业一律关闭开架销售渠道。提倡采取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方式交易。尽量避免现金支付,如现金收付,收银后及时对手套及现金进行消毒处理。
四、严格执行消毒措施。执行消毒制度,对门把手、柜台、地面等群众密切接触部位进行定时消毒,指定专人做好消毒记录。
五、严格执行“退烧药”销售上报制度。对购买退烧药品的人员进行登记,详细记录购买人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购买药品名称、数量等信息,并将情况每日上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六、严格保证药械产品质量。各药械经营企业经营的所有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日用口罩等要保证渠道合法、产品合格,及时索取、留存相关资质和材料。
七、严格市场供给和稳定价格。各药械经营企业要拓宽采购渠道,加大防控药械产品采购力度,做到保供应、保质量,不脱销、不乱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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