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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东万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BA755000100)、深圳市捷泰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BA755000372)、深圳市瑞药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BA755000729)现场检查确认,上述企业已完成缺陷项目整改,现决定对上述企业解除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7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