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军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投标企业:
中心于10月14日发布《关于拟停止部分中药配方颗粒产品挂网的公示》,对中药配方颗粒代码不存在的中药配方颗粒产品(详见附件)进行公示,现公示期已满,无相关企业申诉,该部分产品即日起停止挂网。
附件:中药配方颗粒代码不存在的中药配方颗粒产品
2026-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