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全省药品流通领域跨市交叉检查发现,大同市修正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鸿雁分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据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决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再次申请并通过认证后方可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同时发现,浑源县华康大药店等7家药品经营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决定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限期整改,待企业整改结束后申请并通过市局复查后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现予以公告。
附件
一、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名单
大同市修正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鸿雁分公司
二、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名单
浑源县华康大药店
浑源县民康大药房
大同林芝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恒山四部
大同林芝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恒山七部
大同市修正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矿区名都分公司
大同老药工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海旺堂药店
大同市凯悦大药房有限公司北馨店
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