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各地(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医药企业:
按照“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工作安排,拟开展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约品种
本次接续采购品种为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不含冠状动脉非药物洗脱支架。包含两类支架品种:
1.冠状动脉药物洗脱合金支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材质为钴铬合金、铂铬合金,载药种类为雷帕霉素及其衍生物等国家药监部门正式批准用于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的药物。
2.冠状动脉药物洗脱不锈钢支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材质为不锈钢,载药种类为雷帕霉素及其衍生物、紫杉醇、三氧化二砷等国家药监部门正式批准用于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的药物。
二、采购周期
本次接续采购周期自2026年8月5日至2029年6月30日。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续约工作平稳实施,请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自行登录(网址:https://ggfw.ylbzj.xizang.gov.cn/webPortal/),点击“登录入口”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于2026年8月5日至8月20日前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协议签订顺序为【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三方依次响应。第二年度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以医疗机构上一年度协议采购量续签协议,医疗机构无需重新报量。
(二)各地(市)医疗保障局要高度重视,负责指导督促本辖区相关医疗机构,并协调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三方协议签订工作。要切实强化医疗机构履约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确保第二采购年度任务量的完成,对完成进度滞后的医疗机构,综合采取通报、约谈、限期整改等处置措施,督促医疗机构加快执行。
(三)各医疗机构应严格履行合同,按要求完成各年度协议采购量。未完成首年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所属地(市)医保部门汇报未完成的情况。未完成的量累计到周期内下一年度,医疗机构在尊重临床实际的前提下,应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促进协议量的执行。
(四)各中选生产企业、配送企业要落实保障供应的主体责任,加强供需双方对接,确保按照协议向医疗机构供应中选产品,保障临床使用。对于不能良好履约的中选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将按照信用评价制度及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