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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为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及中药生产企业采购行为,我局结合新颁布实施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等要求及监管实践,修订形成《山东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8月5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
邮 箱:ypshengchanchu@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6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