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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主体名称 :
赤峰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402736104101k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内药监(二分局)处罚〔2026〕35号
处罚名称 :
赤峰康美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浙贝母案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 :
当事人销售劣药浙贝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5-14
处罚机关 :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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