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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头条 发布日期:2017-05-06 阅读:405
全省药品流通领域跨市交叉检查发现,稷山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第一门市部等15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决定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限期整改,待企业整改结束后申请并通过市局复查后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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