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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申请,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湖南天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自公告注销之日起,上述企业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药品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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