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对温州市卫康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因违法向不具备经营资格的个人销售疫苗一案,2018年9月27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撤销温州市卫康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ZJ14-207)。
企业名称:温州市卫康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方式: 批发;
仓库地址:温州市信河街应道观巷43号;
法定代表人:祝红;
企业负责人:祝红;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及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
企业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
注册地址:温州市信河街应道观巷43号4楼。
特此公告。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