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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头条 发布日期:2018-12-28 阅读:437
我局对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相关规定的情形,已不符合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
附件:收回《药品GMP证书》企业目录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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