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自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撤销和收回4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证书的公告
(2018年第2号)
在富顺县市场监管局、自流井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大安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的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中,发现富顺县兴健药房等4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四川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依法撤销富顺县兴健药房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依法收回自流井区鑫桂药房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GSP认证证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和收回GSP认证证书药品零售企业名单
自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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