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各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相关科室、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 呼和浩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飞行检查,经2018年11月14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对未按要求建立健全药品追溯体系、无法实现药品可追溯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20家药品零售企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名单见附件)。
各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收回GSP证书,并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撤证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引导撤证企业采取措施,认真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进行现场核查,并将企业的整改和现场核查情况上报市局。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监督撤证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确保首府百姓用药安全。
附件: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企业名单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http://syj.huhhot.gov.cn/uploadfile/2018/1126/2018112611280026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