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以下企业申请符合法定要求,准予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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