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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企业申请,我局依法注销微正生物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名单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8日
企业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许可证 编号 | 生产地址 | 生产 范围 | 注销 原因 |
微正生物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石春霞 | 冀妆20210011
|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苏阳乡红旗南大街567号
| 一般液态单元
| 依企业申请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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